化妆品协同伙伴注册备案流程 准备材料 化妆品协同伙伴商营业执照副本 化妆品生产商或进口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境外生产商的授权书 化妆品配方及原料清单 化妆品生产工艺文件 化妆品检测报告 协同伙伴合同 业务伙伴商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 登录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电子监管平台 (CPNP),注册账号。 进入“协同伙伴备案”模块,填写合作伙伴备案信息。 上传准备好的材料。 审核 国家药监局受理申请后,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一般为 15 个工作日。 4. 备案结果 审核通过后,国家药监局会发布备案通知书。 备案信息将在 CPNP 系统中公示。 5. 后续监管 合作伙伴商需定期向国家药监局报告化妆品销售情况。 协同伙伴商应对所协同伙伴的化妆品质量负责。 国家药监局有权对业务伙伴商进行监督检查。 注意事项 协同伙伴备案仅针对协同伙伴销售境外生产的化妆品。 协同伙伴商需确保所协同伙伴的化妆品符合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协同伙伴备案不代表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可。 协同伙伴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销售化妆品。